我國屬于地震多發國家,41%左右的國土面積處于地震基本烈度 7度及 7度以上地區,同時,這些地震多發地區往往又是人口密集地區,地震對這些地區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害更加嚴重。建筑減隔震產品有利于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礎設施抗災能力,提高農村住房設防措施和抗災能力,能有效減少地震對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害。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對于減隔震技術的應用不足,遠落后于日本等發達國家。
2021年5月12日《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頒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預計強制性政策覆蓋的高烈度設防地區(云南省為7度以上、其他省份為8度以上)范圍將由原5省47市的287個區縣增個區縣增加至23省126市的648個區縣,新增18省79市的361個區縣。另外,根據《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強制性政策要求覆蓋范圍還將新增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2006-2020年)包括24個地區和11個城市,國土面積約占全國陸地面積的10%。
我國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有區域屬于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代表性的區域有首都圈地區、長三角地區、珠三角地區、武漢市、長沙市、重慶市等。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覆蓋范圍包括1078個區縣(部分區縣與高烈度設防區有重疊,但重疊度不高)。
因此,我國對于減隔震技術應用的必要性和現實需求體現了減隔震行業的巨大發展潛力。